为推动江西大皇山生态旅游和万载百合产业的发展,迎合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全力对接大众旅游时代,选拔热爱旅游事业,集聪慧、博爱、俊秀于一身的当代女青年担任“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进一步宣传展示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现将“大皇山”杯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大赛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家乡,喜爱旅游业;
2、品行优良,无不良记录;形象、气质较好、年龄5周岁以上;
3、具有一定的才艺及普通话水平;
二、报名日期及方式
(1)报名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下午6时止。
(2)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江西大皇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或白水乡文义村村部,联系人:毛柏林,联系电话:0795-8420518、手机:18807055203。
报名所需资料和要求:
1、个人免冠彩照2寸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校学生学生证原件或学校证明1份;
3、现场审核,填写报名表。
三、大赛内容及形式
参赛内容:自我展示、才艺表演两个部分(要求选手素颜,选取前20名佳丽进入复赛)。
1.自我展示:限时1分钟,选手自我介绍,主要展示选手的仪容仪态、气质、品味、谈吐及修养。
2.才艺表演:限时3分钟,白水人文概况讲解。
3、走秀:中学生着学生装,其他人着旗袍;
4、现场公布比赛结果。
四、赛程安排
5月10日报名;
2、5月20日一30上午10时在百合基地比赛。
五、评审安排
评审团将邀请5名专家、学者组成。
六、奖项设置
1、冠军1名(奖金600元)、亚军1名(奖金500元)、季军1名(奖金300元);个人单项奖3名(奖金200元),(最佳形象奖、最佳人才奖、最佳才艺奖各1名);优胜奖4名。
2、授予冠亚季军及单项奖选手“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荣誉称号。
七、获奖选手的权利和义务
获得“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称号的佳丽应与江西大皇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公约,并接受其统一管理,双方应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权利:
1、获得“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称号的佳丽招聘为江西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代言人、企业形象代言人和宣传推介讲解人员。
2、获得“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称号的佳丽在参与江西大皇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举办重大活动宣传推介解说过程中享有工作报酬的权利。
义务:
1、获得“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称号的佳丽应与江西大皇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公约,履行公约期限为三年。
2、获得“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称号的佳丽根据需要参与白水乡重大节庆、招商推介、公务接待、旅游宣传、文化交流等其他相关活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比赛主办方不收取报名费。
2、主办方拥有参赛选手所拍摄的照片、影像的所有权和肖像使用权,以及用于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和旅游产品促销活动的权力。
3、参赛选手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应在当时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
4、选手参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5、本公告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大赛组委会
2018年4月2
一、报名条件
1、热爱家乡,喜爱旅游业;
2、品行优良,无不良记录;形象、气质较好、年龄5周岁以上;
3、具有一定的才艺及普通话水平;
二、报名日期及方式
(1)报名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下午6时止。
(2)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江西大皇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或白水乡文义村村部,联系人:毛柏林,联系电话:0795-8420518、手机:18807055203。
报名所需资料和要求:
1、个人免冠彩照2寸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校学生学生证原件或学校证明1份;
3、现场审核,填写报名表。
三、大赛内容及形式
参赛内容:自我展示、才艺表演两个部分(要求选手素颜,选取前20名佳丽进入复赛)。
1.自我展示:限时1分钟,选手自我介绍,主要展示选手的仪容仪态、气质、品味、谈吐及修养。
2.才艺表演:限时3分钟,白水人文概况讲解。
3、走秀:中学生着学生装,其他人着旗袍;
4、现场公布比赛结果。
四、赛程安排
5月10日报名;
2、5月20日一30上午10时在百合基地比赛。
五、评审安排
评审团将邀请5名专家、学者组成。
六、奖项设置
1、冠军1名(奖金600元)、亚军1名(奖金500元)、季军1名(奖金300元);个人单项奖3名(奖金200元),(最佳形象奖、最佳人才奖、最佳才艺奖各1名);优胜奖4名。
2、授予冠亚季军及单项奖选手“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荣誉称号。
七、获奖选手的权利和义务
获得“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称号的佳丽应与江西大皇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公约,并接受其统一管理,双方应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权利:
1、获得“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称号的佳丽招聘为江西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代言人、企业形象代言人和宣传推介讲解人员。
2、获得“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称号的佳丽在参与江西大皇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举办重大活动宣传推介解说过程中享有工作报酬的权利。
义务:
1、获得“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称号的佳丽应与江西大皇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公约,履行公约期限为三年。
2、获得“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大使暨百合仙女”称号的佳丽根据需要参与白水乡重大节庆、招商推介、公务接待、旅游宣传、文化交流等其他相关活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比赛主办方不收取报名费。
2、主办方拥有参赛选手所拍摄的照片、影像的所有权和肖像使用权,以及用于大皇山生态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和旅游产品促销活动的权力。
3、参赛选手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应在当时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
4、选手参赛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5、本公告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大赛组委会
2018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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